阿妈,这么给她治病?”马千里忿忿地说,“我在广厦上班的第一天起,一直到现在,办公室所有的杂活、累活和出力不落好的活都是我去做。这还不算,他们偷偷删除我电脑里的软件来捉弄我,甚至删除资料和文件让上司追责。他们让我去给上司送偷偷抽走了几页的文件,然后听着我被上司咆哮着责骂得狗血喷头而憋着幸灾乐祸的笑。他们还强迫我一天到晚穿着这身西装。什么总经理办公室秘书,看上去很美,听起来很拽,其实我就是个伺候人的下、下人,大观园里的小厮、小厮!现在,林敬宗和刘国强们已经认不出、认不出我就是当年那个破衣烂衫的乡下仔了,也可能当年他们就没有正眼看过我,可我却清清楚楚地记得、记得他们那衣冠楚楚的模样和蛮横狠毒的面孔。”
马千里一口气结结巴巴地说完,闭上了眼睛,往椅背上一靠,重重地呼出了一口酒气。
“那就这么算了?”罗娇愤愤不平地说。
“等着吧,等着吧!嘿嘿。”
马千里说得激动,一挥手把酒杯撞倒,酒撒了一片。
房间里立刻弥漫着又香又臭的酒气。
“我给刘美龄送东西去过她家。”罗娇回忆着,愤愤地说,“那房子,那装修,那家具!那叫一个金碧辉煌,那叫一个豪华奢靡,比比老家的茅屋,气死人!刘美龄的一个包包就十几万,能在老家盖楼了。”
“刘国强办公室里剪雪茄屁股的小剪子就他妈的这个数。”马千里伸出三个手指头。
“三百元?”
“三百美金!”
“好了,不说了,不说那些不高兴的。” 罗娇倒上酒,递给马千里,“来呀,为千里马和伯乐干杯!交杯酒!”
“干!”马千里摇晃着站起来,喝完交杯酒,低头看着满桌的菜,“你点了这么多菜,吃不完嘛。”
“放开吃!吃不完带走,打包!”
罗娇说着,用筷子夹起了一块滴着汤汁的颤颤巍巍的海参。